贵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贵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1﹞24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相关工作有序、规范地进行,加大对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提高推免招生质量,现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推免生招收选拔、专业复试、接收考核和信息公开等工作。成员由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学院406办公室。
组 长:姚黔贵
成 员:吴 敏 魏 琛 唐晓玲 夏新源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基本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坚持公平、公正基本原则,确保推免生接收工作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三)坚持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确保推免生接收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三、接收计划
我院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50%,详见《贵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收的推免生均占我院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
四、接收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五、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自2021年9月28日起登陆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
(二)复试通知
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我院的推免生进行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复试通知书,学生应按相关要求及时回复确认。
(三)学院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并将学院拟接受推免生汇总名单报校研招办。
六、复试安排
(一)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1、复试内容: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展开考核。
2、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专业面试成绩占100%。
(二)资格审查
1.考生须于2021年10月8日上午11:30之前到贵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406办公室报到并完成资格审查。
2.取得我校复试通知的推免生持以下证明材料参加复试: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复试体检
时间:2021年10月8日-9日上午(需空腹)
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校医院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1年10月8日14:30
复试地点:土木工程学院401会议室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录取名单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2.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3.未缴费、复试和体检不符合规定的推免生不得录取。
4.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录取。
八、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时间安排,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公示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http://gs.gzu.edu.cn/)。
(二)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附件1:
土木工程学院2022年接收推免生工作进程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执行单位 |
2021年9月24日 | 向研招办报送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含复试方案),并于复试前向社会公布 | 院推免生工作办公室 |
2021年9月28日 | 取得推免资格学生登陆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按规定进行报名注册,填报志愿。 | 院推免生工作办公室 |
2021年9月30日 | 在“推免服务系统”内选择学生,发放复试通知 | 院推免生工作办公室 |
2021年10月8日-9日 | 组织参加复试推免生体检、报到及复试 | 院推免生工作办公室 |
2021年10月12日前 | 将学院拟接受推免生汇总名单报校研招办 | 院推免生工作办公室 |
2021年10月15日前 | 在“推免服务系统”登录复试成绩,向待录取学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 研招办 |
2021年10月25日前 | 公示推免生名单,报省考试院审核 | 研招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