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土木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是指学校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考核选拔具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以“申请-考核”方式直接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着力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贵州大学将于2020年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土木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 “申请-考核”制工作。
指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处理 “申请-考核”制日常事务。
1、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
组 长:刘建浩 赵瑜
成 员:张华刚、肖建春、魏琛、覃昆、唐晓玲、谢涛、陶铁军
2、工作办公室:
成 员:刘明坤、卢亚琴
3、指导小组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制定的选拔规定,制定《贵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组织安排 “申请-考核”制工作及负责组织选拔考试;
(3)成立考核专家小组,确定考核专家小组成员名单,监督、指导考核专家小组工作;
(4)对考核专家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政策业务和纪律方面的培训;
(5)负责确定申请人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
(6)负责审核专业考核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根据申请人考核情况确定拟推荐名单;
(8)其他有关事项。
(二) “申请-考核”制工作纪律检查组
成立 “申请-考核”制工作纪律检查组(以下简称纪检组)
纪检组:覃昆(组长)、刘远明、饶军应
纪检组工作职责:
对 “申请-考核”制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对违反招生规定的申请人、考核专家或考核组工作成员,视情况和性质的不同,进行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 “申请-考核”制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博士研究生录取质量。
二、选拔原则
本办法突出选拔优秀生源,注重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质,体现学科、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学术主导作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实施范围
2020年,贵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目录详见《贵州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申请-考核”制结束后,学院剩余招生指标将转为公开招考。
四、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通过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审核以及综合考核,全面考察申请人的综合业务素质,包括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申请人填报《土木工程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政审系列表》(附件1)。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招生考试。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1.贵州大学“申请-考核”制仅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毕业生。
2.“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计划申请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类别为定向、同等学力申请人均不实行“申请-考核”制招考。
3.基本要求:符合《贵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考条件,并且要求无工作单位、无固定工资收入。
4.英语水平要求:贵州大学仅接收外语为英语的申请者,且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
(2)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以上;
(3)托福(TOEFL)成绩达到85分(成绩两年内有效);
(4)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成绩两年内有效)。
5.学术要求:要求申请者至少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刊物上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6.培养类别: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的申请人,按全日制全脱产方式培养,学生档案转入学校。
六、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包括招生计划与导师、网上报名、材料递交、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等环节,具体说明如下。
招生计划与导师
“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以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参加2020年“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导师,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规定》要求执行,具体名单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 | 拟接收“申请-考核”制人数 |
0814 | 土木工程 | 01 | 岩土工程 | 赵瑜 | 2 |
雷华阳 | |||||
02 | 结构工程 | 马克俭 | 3 | ||
张华刚 | |||||
申波 | |||||
06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赵瑜 | 1 |
2.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申请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在考试方式一栏选择“申请考核”,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网上报名时,须将一寸免冠数码照片上传到报名信息表上,研招办只接收系统报名。请严格按要求填写网上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不全者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0日—11月30日
报名考试费180元,届时按照网上要求方式缴费。
3.材料递交
申请者根据申请学院规定的时间(以邮戳为准)向申请学院研究生科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寄、送均可):
①网上报名时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②身份证、研究生证(仅针对应届毕业生)复印件;
③申请者须提供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认证;在教育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上进行学位查询认证);
④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⑥应届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学位论文初稿,或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⑦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其它主要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科研规划);
⑨两封导师亲笔推荐书(见附件2),一封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指导教师撰写,另一封由申请者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撰写。
其中,①-⑧项由申请者按顺序添加目录并装订成册,第⑨项由推荐人亲笔书写密封,由推荐人直接提交或快递到申请学院研究生科指定联系人。
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4.材料审核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组织专家审阅材料,研究生科工作人员参与审核。综合申请者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发表学术论文、科研获奖以及政审材料等,给出材料评审结果意见。
学院汇总所有申请者材料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入围申请人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招生单位对外公示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
5.综合考核
学院组成有报考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
(1)材料审查(占总成绩的20%):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其中:
a.取得硕士学位计满分,其它情况不计分,占比5%;
b.外语水平:申请人已经取得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计70、专业英语四级60分及以上计80、托福有效成绩85分及以上计100、雅思有效成绩6.0及以上计100,其它情况不计分,占比15%;
c.学术能力:申请人从事科学研究的经历、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撰写,以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等,按照《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计分细则》(附件3),占比60%;
d.研究计划:申请人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及成果预测,占比20%;
(2)专业基础课笔试(占总成绩的15%):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确定《土木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基础课笔试科目》(附件4)。
(3)英语实际应用能力考查(占总成绩5%):考查形式为面试现场与申请人进行面对面的外语交流等。
(4)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实践能力考查(占总成绩60%):申请人围绕硕士阶段的工作和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作15分钟介绍(采用PPT)。考核申请人对本专业研究方向最新学术动态的了解、申请人的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等。考核专家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实行无记名打分。
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并由学院研究生科留存三年备查。
综合考核各组成部分均按照百分制给出,并汇总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于综合考核结束后3日内在招生单位网站上公示。
6.拟录取名单审核
学院分方向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结合当年招生计划、拟报考导师的意见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拟录取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和相关材料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审核、确定后上报拟录取名单。
如有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被其他单位录取的,按照规则依次递补录取。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7.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均须通过国家录取检查并将档案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奖励与资助政策
博士研究生奖励与资助标准及其评定办法等事宜,按《贵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和复议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考核”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招考结果全面负责,对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贵州大学纪委监察部门对“申请-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巡查小组,对博士选拔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考试办法程序、考试基本分数线、考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答复申请人提出的质疑。
4.实行复议制度。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申请人咨询与申诉。
九、申诉
如对选拔结果有异议,可有如下渠道进行申诉:
(1)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科:0851-83609237;
(3)校研招办:0851-88292217;
(4)校纪委纪检监察室:0851-88292937。
十、材料邮寄或递交地址、接收人及联系电话
地址:贵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办公室(土木楼406办公室,邮编:550025;只接收申请人本人送达、顺丰或EMS邮政速递)
接收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51-83609237
十一、其他
1.有关事宜请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请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2.若教育部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政策,学院将结合实际做出相应调整。
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贵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指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贵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政审及其他表格.Pdf
2.贵州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书.pdf
3.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计分细则.pdf
4.土木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基础课笔试科目.pdf